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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娘昨天先接到一通語音電話,電話內容是XX動物保護協會,請你按下數字123,表示是否家裡有貓狗寵物,如果家中有寵物請按1, 如果沒有請按2. 我可愛的娘就這樣傻傻的按1 就掛掉了。

 接下來今天下午剛好我出去書局找書時, 我娘就接到電話,我娘說對方稱他們是內政部委託他們推行動物身分證的製作,請問您府上有貓或狗嗎? 

還說內政部目前規劃第一階段是將寵物植入晶片, 第二階段就是要幫寵物做身分證, 第三階段就是推倡寵物健保....

他們說會到家裡拍照,拍完就等收身分證,身分證一張是200元...

我娘一聽是內政部也沒懷疑, 看電話還有來電顯示(77382808),

就傻傻的跟對方說我家地址

不過還好我娘並沒跟對方約時間..我娘覺得貓是我養的, 所以應該要等我回來在決定, 所以她還傻傻的請對方再跟我連絡

等我回到家之後...我娘還興沖沖的跟我說這件事...我一開始還以為是新店區公所...結果等聽完我娘說的 ..... 我當下是有想到應該是詐騙 

不過聽我娘說得很認真勒~~~ 還強調是內政部.......等我上網查了一下...才發現..還蠻多人接到這樣的詐騙電話. 

有養寵物的大家要注意阿



上網查了一下 有接過相同電話的網友

 

http://maybird.pixnet.net/blog/post/29037325 <=被貓撿到幸福 blog



http://cois.moi.gov.tw/moiweb/web/frmHome.aspx
這裡有公告

有關「台灣保護寵物協會」辦理相關寵物身分證登記及辨識、規勸單、服務員證等乙節,非經內政部核准有案;上開業務,依規定應向業管單位(行政院農業委員會)申請核准或設立後辦理,如未經核准,恐觸犯「動物保護法」,請民眾小心,勿留個人基本資料。 100/04/28 

一、台灣保護寵物協會,成立於99年5月8日現任理事長陳建志先生(任期自99年8月15日至102年8月14日止),會址設於: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4段696號12樓之1,電話:04-22241418。

二、辦理相關寵物身分證登記及辨識、規勸單:應請依「動物保護法」、「寵物登記管理辦法」及「寵物登記管理及營利性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管理收費標準」等規定辦理,詳詢業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。

二、該會所稱各式服務員證樣張,非經本部核准有案,不得援用「內政部」字樣。

三、相關募款活動:貴會相關業務活動之推展,應符合章程所訂宗旨及任務,所辦理之業務或活動,倘涉有收費或公開招生、授課、售票、捐募、義賣或其他類似情形者,應依「公益勸募條列」及相關法令規定,報請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立案或核准後辦理財務收支,事後並應公開徵信。

四、依人民團體法第58條:「人民團體有違反法令、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,主管機關得予警告、撤銷其決議、停止其業務之一部或全部,並限期令其改善;屆期未改善或情節重大者,得為左列之處分:一、撤免其職員。二、限期整理。三、廢止許可。四、解散。前項警告、撤銷決議及停止業務處分,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亦得為之。但為撤銷決議或停止業務處分時,應會商主管機關後為之。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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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ancywales197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